全国智慧法院信息系统建成

前不久,辽宁沈阳市的崔女士购买了广州某美容公司的产品,使用后效果不佳要求退款,但被对方拒绝。得知法院有线上调解渠道,崔女士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申请调解。

前不久,辽宁沈阳市的崔女士购买了广州某美容公司的产品,使用后效果不佳要求退款,但被对方拒绝。得知法院有线上调解渠道,崔女士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法院受理该案后,成功调解这起跨省网购纠纷,最终促成美容公司退款。“网上调解纠纷省钱省力,实在是太方便了。”崔女士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将司法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建成支持全国四级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信息系统,创新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有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

庭审,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核心环节。据介绍,人民法院依托信息技术,积极稳妥推广在线审理机制,有效实现司法数据电子化、诉讼活动网络化、司法裁判初步智能化。改造升级建成全国统一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实现从起诉立案到宣判执行全流程网上运行。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集成了调解、阅卷、送达、保全、鉴定等全国通用诉讼服务功能,以及部分地方法院特色服务功能,老百姓办理诉讼事务可以全流程、全天候‘掌上办’,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介绍,该平台已集成全国3500多家法院,每日提供在线服务超千万次。通过在线方式开展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从平均往返法院近6次减少到只需要1至2次,甚至一次也不用跑。

“法官,我现在远在外地,没办法如期去法院开庭。”今年10月,当事人张某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向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询问。在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决定通过线上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不久之后,案件如期开庭。法官就如何认证、登录掌上法庭、在线签名等事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一一讲解。整个远程线上庭审过程规范有序、画面清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在电脑端发起签名,双方在手机上签署名字,并顺利调解结案。

在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在线诉讼适用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有序衔接的诉讼模式基本定型。

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以往平均耗时15天的上诉案件卷宗移送工作,现在仅需几分钟即可完成;各类智能审判辅助系统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30%以上,庭审效率提升20%以上……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在审判工作中的应用,助力法官寻找事实、适用法律,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2016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法官基于电子卷宗开展阅卷、合议等工作,审理过程全程留痕;案件卷宗信息自动回填、法律知识服务、文书辅助制作、类案自动推送、庭审语音自动转录等智能辅助办案工具,大幅减轻了法官的事务性工作;人民法院还大力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让多业务在线协同处理成为可能。

执行工作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一环,智慧法院建设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科技支撑。

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余额只有几十元,名下也没房没车,真的没有履行能力吗?“系统显示,王某从事网络直播已进账486万元。其中,在生效判决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播进账87万元,明显属于具有完全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情形。”前不久,广州互联网法院执行法官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时,依托该院开发的智能执行分析系统,对被执行人进行“精准画像”,深入挖掘被执行人王某的网络活动轨迹和财产线索。最终,在铁证面前,王某支付了欠款。

“人民法院已经建成智慧执行系统,网络执行查控体系支持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等信息,对各种财产形式做到全面覆盖,破解查人找物难题。”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陈奇伟介绍,人民法院还加强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与国家发改委等60个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创造更高水平“数字正义”

信息化和智慧化,为“公正的可视化”和创造更高水平“数字正义”,赋予了新动能。

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是司法公开的关键。如今,人民法院已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支持案件信息依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我国建成了全世界最大的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目前已累计汇聚案件信息超过2.8亿件。同时,通过开展司法大数据专题分析,建立面向社会治理的司法指数体系,已累计形成专题报告1200余份,有力服务国家立法和社会治理。”在许建峰看来,这些海量的司法案例和数据,已成为十分宝贵的大数据资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抢抓互联网时代历史机遇,全方位推进互联网司法建设,着力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不断提升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峥介绍。

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大批具有先导示范意义的新型互联网案件,探索确立数据权利、虚拟财产、个人信息、智能作品等新客体的保护标准,依法规范直播带货、付费点播、知识分享等新兴业态,有效发挥了司法裁判定标尺、明边界、促治理的功能作用;还依托现代科技,重塑了传统的线下审理模式和诉讼流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等系列指导性文件,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和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不断构建完善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

“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着力推动以智慧法院大脑为内核、司法数据中台为驱动的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数字红利’,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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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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