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施行!七部门联合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新规: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

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出台《办法》,既是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重要要求,也是防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风险的现实需要。

《办法》提出国家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明确了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总体要求。

据了解,《办法》明确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算法、数据、平台等优势,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他人身心健康,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基于服务类型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透明度,提高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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