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部门合力推进汽车客运站智慧转型发展

近日,交通运输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国铁集团等11部门和单位就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联合部署相关工作。

近日,交通运输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国铁集团等11部门和单位就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联合部署相关工作。

科学优化布局结构

按照宜站则站、宜点则点的原则,优化客运站空间布局、等级结构和功能,从大站集散向多点串联转变。

审慎新建等级客运站,打造与火车站、机场、客运码头一体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避免新建功能单一的普通客运站。

支持客运站在高校、商超、医院等客流集中地设立停靠点,强化与铁路、民航的衔接,服务旅客联程运输发展。

合理调整存量规模

加强道路客运运行监测,稳妥有序优化调整客运站存量规模,按照合理适用、应急有备的原则,适度缩减售检票、候车等服务设施设备规模,优化功能区划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支持客运站规范开展停靠点运营。

拓展站场服务功能

支持客运站建设充电设施,提供营运车辆充电服务和夜间充电托管服务,支持拓展货运物流、邮政快递服务,以及公交首末站、停保场等功能,配置出租车停蓄车场、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点,拓展汽车租赁、机动车驾培等服务。

扩展旅游商贸服务

引导客运站和旅行社等加强合作,支持在客运站内设立旅游集散中心,完善至旅游目的地的直通车网络,鼓励开展电商销售、酒店住宿、汽车后市场等服务。

加强用地综合开发

支持客运站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保留基本客运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实施用地综合开发。

客运站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产业用地政策支持的产业、行业的,适用在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客运站在《划拨用地目录》范围内拓展服务功能的,可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手续,在《划拨用地目录》范围外拓展服务功能的,鼓励依法适当提高容积率、增加一定比例的商业设施,并补缴相应土地出让价款。

支持实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立体开发,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积极争取属地政府支持,用于公益性服务等支出。

积极搭建平台,帮助客运站富余站务人员转岗至城市轨道交通、铁路、物流、邮政快递等适任岗位就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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