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鲁工信发〔2024〕5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信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局,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促进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促进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人形机器人集成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新材料等先进技术,已成为科技竞争的新高地、未来产业的新赛道、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发展潜力大、应用前景广。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山东省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提升人形机器人在经济社会领域的应用水平,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人形机器人产业集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抓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机遇,牢牢把握人形机器人智能化、集成化、类人化、服务化发展趋势,坚持创新驱动、需求牵引、协同发展、开放共赢的原则,以技术突破、产品创新、场景应用、生态培育为重点,充分发挥山东制造业产业基础雄厚、应用场景丰富、市场规模较大的优势,加强要素资源集聚,培育打造拳头产品,加快推进人形机器人自主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为建设制造强省、数字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人形机器人创新体系初步建立,整机产品实现批量生产,在制造、民生、服务等领域得到示范应用,培育5家左右人形机器人领域重点企业。建成一批“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开拓一批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
到2027年,人形机器人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培育10家左右核心业务产值过亿元的骨干企业,产业加速实现规模化发展,综合实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应用场景更加丰富,相关产品深度融入实体经济,人形机器人产业成为山东新兴产业的重要力量,基本进入人形机器人强省序列。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产业技术体系创新突破。发布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清单,发挥大校大所大企作用,围绕打造基于人工智能大模型的人形机器人“大脑”、控制人形机器人运动的“小脑”和突破“机器肢”关键技术群,加强对灵巧臂—手建模和控制技术、复杂运动控制技术、仿生感知认知技术、生机电融合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视深导航技术等领域的攻关。强化多模态大模型能力支撑,构建开源开放的人形机器人大模型评测体系,加快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融合发展。加快人形机器人操作系统、高性能专用芯片和伺服电机、减速器、控制器、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创新开发,提高产品配套率。支持企业引入弥补共性技术短板、具有领先优势的关键技术专利。支持企业通过“揭榜挂帅”聚力解决产业短板和“卡脖子”技术难题,对能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并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省级科技计划支持范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优质企业梯次培育行动。针对人形机器人的部组件配套、特色化集成及场景化应用等,加大对人形机器人优质企业的培育力度,激发涌现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具有生态主导力和全国竞争力的人形机器人龙头企业。聚焦整机制造与产业链关键环节,绘制招商知识图谱、产业地图,加大人形机器人龙头企业的招引培育。建立产业招商项目库,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一流的人形机器人骨干企业,带动产业创新资源集聚,扩大全省产业布局。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企业的需求,鼓励各市结合区域发展优势,精准制定产业链招商、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等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关键重点产品供给能力。充分利用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在山东设有分公司的基础条件,引导推动整机产品在山东研发、生产和升级换代。构筑人形机器人通用整机平台,开发低成本交互型、高精度型以及极端环境下高可靠型等人形机器人整机产品。发挥山东关键零部件资源优势,聚焦人形机器人专用驱动器和传感器,突破视、听、力、惯导等高精度传感关键技术,以及高实时、高可靠、高智能的专用操作系统,部署一批技术攻关和产业化项目,加快形成自主可控的核心软硬件产品。推动与通用及行业大模型等技术深度融合,提供安全、稳定、易用的系统平台。开发面向各类场景的应用软件,建设完善人形机器人应用开发平台和工具包,构建丰富的软件赋能应用生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产业赋能场景创新应用。立足山东制造业优势,聚焦智能家电、高端装备、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制造业重点领域,提升人形机器人工具操作与任务执行能力,建设人形机器人示范产线和工厂,打造制造业典型场景。加快民生、服务等重点行业推广,拓展人形机器人在农业、矿山、建筑、医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领域服务应用,重点提升人机交互可靠性和安全性,开发具有复杂区域引导、灵活操作、鲁棒行走、多模态人机交互的解决方案。每年定期梳理全省已有产品供给能力,形成人形机器人产品供给目录,实施一批应用示范项目,组织推介典型产品、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带动提升产品适配性和应用市场规模,打造细分市场优势。(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省各相关部门配合)
(五)夯实算力算法与大模型基础。合理构建更多的高性能计算中心为人形机器人提供强大的算力支持,推动云计算和边缘计算技术的发展以满足不同场景下的计算需求,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算力中心、标识解析节点等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济南超算等算力资源向企业、单位开放,为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提供共享算力资源。强化算法资源支撑,加快深度学习框架、关键算法等共性技术迭代升级与产业化。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架构、统一标准、统一支撑、统一运维”原则,打造涵盖专用大模型、业务大模型、知识技能平台、人机融合系统的服务人形机器人大模型体系,提升感知、交互、决策、行动的智力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创新孵化合作载体平台。鼓励“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搭建多主体协同、跨区域合作、创新资源共享的协同创新平台,加快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围绕重点产品,依托优势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产业基地和园区,整合创新资源,着力建设一批人形机器人创新平台。支持建设人形机器人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凝聚产学研各界优势力量,面向全行业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能力,辐射带动全省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依托现有各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组建机器人产业分院,加快工程开发、样品试制、数据模拟、工艺改进等能力建设,更好满足样机及小批量生产制造需求,加速推动创新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商业化。(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集聚。推动本地传统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引导人形机器人创新要素向基础好、潜力大的地区汇聚,构建济南、青岛两翼齐飞,淄博、潍坊、济宁等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立足各地特色和产业优势建设孵化器和产业园等,打造创新能力强、应用场景佳的“研发+制造+应用+服务”联动集聚区,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集聚发展。推动人形机器人、人工智能、新材料等企业跨领域合作,发展人形机器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带动研发、制造服务等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增强软硬协同适配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打造产业规范发展优良生态。开展人形机器人标准化路线图研究,全面梳理全省人形机器人产业链标准化需求,围绕基础共性、系统评测、安全可信、行业应用等重点方向,建立健全人形机器人产业标准体系,分级分类推动标准制定。大力推动山东省标准“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支持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申请建设人形机器人省级质检中心。制定人形机器人产品检验检测方法,建立智能化、可靠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等关键指标体系,构建可实施、可度量、可扩展的评测基准。打造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完善评测配套工具,满足企业和用户的检测认证需求。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等建设人形机器人中试验证平台,加强软硬耦合适配,提供中试熟化、工程开发、工艺改进、软件升级等服务,加速相关技术成果的工程化落地和产业化应用,推动产品质量提升。(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全省人形机器人产业协同推进机制,加大整体推进和综合协调力度,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加强部门协同,统筹推进技术攻关、产业发展、融合应用、安全治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市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为抢抓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强化政策和组织保障。(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政策支持。支持培育壮大人形机器人整机企业,对2025年整机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人形机器人整机生产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800万元奖励;支持机器人企业为人形机器人龙头企业提供配套,对其自主研发生产的、2025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择优给予单户企业最高300万元奖补;2026年后视情况另行确定政策和标准。发挥中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数字经济发展相关专项资金等作用,对人形机器人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给予重点扶持,积极推动相关科研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对技术相对成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纳入省数字产业重点项目等,依规落实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综合运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促进人形机器人创新产品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人才引培。加强人形机器人相关专业的教育和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加强人形机器人产学研用合作,建立人形机器人人才交流合作机制,促进人才流动和配置优化。加强人形机器人领域高端人才引进,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组织创新型人才引育。引导鼓励国内头部企业和跨国企业提高在山东研发布局权重,抢占技术和人才制高点。加强人形机器人知识普及和推广,提高公众对人形机器人的认知和接受度,培育人形机器人应用市场。积极组织机器人相关赛事活动,为产业发展夯实人才基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交流合作。鼓励人形机器人相关企业积极参与相关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的交流,开展技术创新、标准研制、示范应用、检测认证、人才培养等合作。鼓励跨国公司、国内外科研机构等在山东设立研发中心,推动优质人形机器人企业聚鲁赋能。支持各市、高校、科研院所、联盟协会等发起和搭建各类交流合作平台,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交流合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人形机器人安全监管体系,制定人形机器人安全监管规范,加强人形机器人安全评估、检测、认证等工作。加强人形机器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规范人形机器人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共享等行为。加强人形机器人研发者的科技伦理风险研判与评测,提高人形机器人使用者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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